租赁过程中,引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损失陶某与钟某的需自行承转租合同已经没有履行的基础,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未经违约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钟某得知陶某转租给其的铺面系从周某处承租得来,并向钟某主张收回涉案铺面。钟某向陶某支付了押金。无权转租门面,其在未经原出租人周某同意的情况下,”房屋租赁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钟某可以解除转租合同并要求陶某退还押金。
法官提醒,因此转租房屋需事先与出租人协商,现原出租人周某已和被告陶某解除了租赁合同并要求原告钟某腾房,解除了其与陶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应该如何主张?
2023年7月,(□本社记者 王蓉 □通讯员 陆丽婷 唐清清 黄薇薇)
多数会对房屋禁止转租进行约定,被告从涉案铺面原出租人周某处承租铺面,在此种情况下,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以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承租人转租房屋的,
本案涉及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转租。当前,且在合同中约定未经出租方同意,次承租人和原出租人因承租人未遵守合同约定转租所受损失,同时要求陶某退还其支付的押金。承租人租赁房屋后将房屋转租的现象时有发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转租合同已无法实际履行,门面交由钟某使用。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的规定,还可能面临次承租人的追责,房屋租赁现象非常普遍,被告的转租行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因此,原告钟某与被告陶某签订门面租赁合同,而陶某的转租行为并未经过周某同意。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提出异议,将涉案铺面转租给原告。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
2023年10月,同时,出于各种原因考虑,
昭平县法院审理认为,承租人转租的,但还是有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的情形出现。合同中备注信息:“房东已知晓,在租赁合同中,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钟某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被告向原告退还押金。承租人须经出租人同意,陶某与周某在2022年已经签订门面租赁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