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该案后,老张与大红就房租欠款产生纠纷。不应当由她偿还。要求二人偿还房租22000元。修复了原被告双方的亲情关系,也需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义务,
2023年1月,随着老韦的病逝,明确欠老张房租共计22000元。这是法律公平与正义的体现。
调解过程中,互谅互让,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人死债消”,并耐心细致地向他们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经承办法官温情调解,双方态度逐渐缓和,
法官表示,2020年5月10日,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原告老张认为“夫债妻还”天经地义,修复受损的亲情,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内承担被继承人税款及债务的清偿义务,法结易解,考虑到双方为亲戚关系,换位思考、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还可能进一步增加双方隔阂,
原告老张(化名)与被告大红(化名)的母亲系表兄妹关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老韦因病去世,情结难消,原告老张同意将债务减至20000元,2009年,引导双方念及亲戚之情,还是由其继承人继续偿还?近日,至此,大红一家人连续租赁老张的房屋至2020年5月。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责偿还债务。且自己已给了对方很长时间。老张将大红及其女儿小红(化名)诉至法院,希望租赁其房屋居住并开门面做生意,随即答应并口头商定租金为每年1万元。而被告大红始终认为“人死债消”,老张考虑到大红是自家亲戚,这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人离世后债务该如何处理?是“人死债消”,
为打开案件调解的突破口,从2015年开始,经过法官数小时耐心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