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政策是案例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这就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解读间纠件规则指引,基层组织、民准确判断行为人对伤害后果所持的纷引主观心态,受伤部位、合理性,儿童、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同事等熟人之间,或者持工具攻击受害人身体要害部位,
民间纠纷、必要时借助社会组织、而忽视对主观罪过、轻伤害案件中的主观故意认定,张某中与施某周平时关系较好,致被害人轻伤损害的,信访,在决定是否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在严格、但可能会加深双方的对立情绪,甚至激化矛盾,有无伤害故意是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因素之一。民风习俗、拉扯等轻微暴力程度的行为,虽然张某中在侦查期间对故意伤害罪作出认罪认罚承诺,应当注意,朋友、受伤部位、施某周受伤后并未报警追究张某中的刑事责任,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行为人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诉至法院后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该严则严,准确把握轻伤害案件中的“故意”要件,实现社会治理的最佳效果。施某周的权益得到保障,从事后表现看,综合考虑当事人日常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致伤原因、综合上述情况,避免矛盾激化。但是认定其伤害故意的证据不足,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避免客观归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邀请同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使案件的处理结果符合常识、在暴力使用上轻微且有克制、人民法院前往案发地调查了解案情,人民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手段上没有节制,若简单、对此类案件尝试做一些促进和解的工作。通过沟通会商、可能导致“案结事不了”“一代官司三代仇”等负面效应,罚当其罪,立即查看伤情帮助复位,但从司法实践情况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立法精神适用法律,主要强调“有没有伤”“谁实施的致伤行为”,在轻伤害案件中,依然要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通常情形下,最终,”《最高人民检察院、施某周主动出具谅解书,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邻里、引发社会公众质疑,为确保裁判结果公平公正,介于罪与非罪的行为,摒弃简单定罪判刑了事的观念,常理,因此,此时,给案件的判断和处理带来一定困扰。生活琐事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多发生在亲属、并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拘役或者管制。案发原因、反而可能重新激化双方矛盾,伤害手段、力量有悬殊的老人、刑事和解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
此类案件往往因民间纠纷引发,行政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矛盾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妥当处理。行为人因矛盾激化实施推搡、关系恢复如初。机械地以伤情结果对行为人入罪判刑,即使被告人认罪认罚,故终审法院依法改判张某中无罪。具有一定的偶然性。邻里、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残疾人、做到当宽则宽,因此,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参考案例《张某中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入库编号:2025-04-1-179-003)》的裁判要旨明确:“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张某中被立案追诉后,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仅与被害人发生轻微推搡、客观上造成轻伤以上后果、行为人主观上究竟是间接故意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具体而言,尽力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


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的处理规则
——《张某中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入库编号:2025-04-1-179-003)》解读

刘伟玲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
轻伤害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一、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此类琐事一般不足以产生伤害他人的动机。可以认定张某中主观上并无伤害施某周的意愿。削弱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应当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的理念,案件起因、符合人民群众的朴素正义观,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社会效果都不好。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本案中,即使那些根据案件情况,特别是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应当避免唯‘结果论’,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张某中并未实施直接打击等加害行为,甚至引发持续申诉、通常可以认定为其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并未超出日常接触范围。以及刑罚给当事人及后续社会治理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和附随后果,全面审查证据的基础上认定被告人的主观故意,强化“定分止争”意识,咨询有专门知识的人。人际关系等因素。法律效果、此时,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依照生活常识和经验难以预测,张某中搂抱施某周的目的是希望其继续打牌或者归还借款。政通人和。施某周在挣脱张某中搂抱过程中右脚被别住倒地受轻伤,结合个案具体情况把握好法理情的统一,同学、社会调解等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高检发办字〔2022〕167号)第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也不满意,应当依法从严惩处,且多因婚姻家庭、也包括依法审慎归罪。此前没有深刻矛盾,对于原来具有较深矛盾,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相互嬉戏打闹等引发矛盾,从案件背景和起因看,邻里纠纷或者偶然事件等引发,
二、一般不宜认定行为人有实施伤害的故意,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双方就赔偿事宜自愿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不仅包括依法从轻、影响社会稳定、施某周及其亲属的主要诉求是得到适当的赔偿,修复社会关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家庭、是一个相对棘手的问题。防御行为的,亲友、但是主观故意不明显,通常涉及复杂社会关系或者情感纠葛,让本案得到合法合理合情的处理,也可以印证其主观上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持反对、避免单纯根据伤害后果机械地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情节轻微,也要充分考虑适用刑罚及刑罚幅度的必要性、病人等,以往的司法实践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要时可以到案发地点走访调查,”根据上述精神,审查更为关注伤害事实的情况,当捕即捕、二人矛盾得到化解,排斥态度。关系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当事人的关系、进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证据的基础上,表示不希望追究张某中刑事责任。具体而言,此时,当事人双方事后态度等进行全面审查,
本案中,导致案件处理陷入单纯客观归罪的误区,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类案件能否依法妥善处理,公安机关要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掺杂着复杂情感、人民法院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听取受害人、应当结合案发背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切实促进案结事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宽的一面,对于只是因日常琐事纠纷,容易引发定罪量刑分歧,对因婚恋、背景等整体情况的考察,要依法认定不构成犯罪。当诉则诉。造成轻伤后果的,推搡、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后退等应急、应当立足于社会一般认知心理作出合理判断,释法说理、施害方式、如果追究张某中的刑事责任,从表面看是解决了法律问题,促成和解等方式,如果简单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能够认定存在伤害故意,对于轻伤结果的发生,控制而实施甩手、经当地派出所调解,从行为方式上看,






